一、验收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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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立项、项目实施期2025年到期的武汉都市圈协同创新科技项目(附件1)。


二、验收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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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题验收。


三、主要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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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成果登记


成果第一完成人个人账号登录“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(https://www.whwct.com)-我的工作台-成果登记-新增”,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登记表单。具体操作方法见《市科创局关于变更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平台的通知》(https://kjj.wuhan.gov.cn/wmfw/tzgg/tzgg_18371/202504/t20250425_2573609.html)。


(二)登录网上办事大厅


方式一: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(https://www.whwct.com),点击左侧项目申报菜单,通过账号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上方“项目管理入口”。


方式二:登录武汉市科技创新局网站(http://kjj.wuhan.gov.cn),在“服务事项”栏目下点击“项目申报与管理—在线申报”。


(三)提交验收申请


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90日内线上提交项目验收申请,通过个人账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,点击“项目验收管理”板块,选择“验收期待验收项目”,在线填写验收项目信息,上传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》及相关附件(将签字盖章后的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及附件分别扫描成PDF格式,按照材料目录对应上传,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),在线提交至项目承担单位。验收材料编制参考附件2。


(四)项目承担单位审核


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,认真审核项目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,审核通过后,在线提交至市科创局。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。


(五)验收申请审查受理


市科创局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符合要求的,受理并进入验收评审环节;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承担单位补充改正后重新提交。


(六)提交纸质验收材料


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承担单位将通过形式审查并受理的项目验收纸质材料(附件3)提交至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项目中心”),包括:


(1)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》(从系统导出,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;


(2)项目验收材料(A4纸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,加盖骑缝章,一式五份):

①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》;

② 相关附件。


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承担单位对纸质验收材料与网上材料一致性负责。


(七)验收评审


项目中心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验收项目进行评审,一般在受理后1-2个月内开展。


(八)结果反馈


项目验收通过且完成成果登记的,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反馈项目承担单位,可在线打印验收证书。项目验收不通过的,验收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,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收到项目验收结果告知单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,60日内重新提交相关验收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受理1次复议申请。


四、有关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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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,按时组织提交项目验收申请。项目实施期需延长的,应当在项目任务书实施期满前提交延期验收申请(附件4),按规定程序办理。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,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,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终止手续。


(二)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决算工作。财政资金支持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,须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、报当地注协备案且含有防伪编号和防伪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(附件5)。


(三)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,或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,按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处理。

根据《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》(洪政规〔2023〕1号)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,我局启动2025年洪山区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支持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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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主体为已获得国家级和2024年度获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。包括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、卓越级智能工厂和领航级智能工厂;和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。申报主体在洪山区经营,企业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无亡人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,环保方面无20万元以上罚款或责令停产等情况。


二、支持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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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拟支持的项目近三年,即2022年1月1日-2024年12月30日(首次获批为申报提交日期)软件投入的总额应不小于100万元。


(二)同一软件投入只能申请获取一次区级政策资金支持,不得对同一项目进行分拆、重复申报。一个企业每年最多申报一个项目。


三、申报方式及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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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专项资金申请表;

(二)国家、湖北省或武汉市相关文件(复印件);

(三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盖章);

(四)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;

(五)纳税申报证明;

(六)企业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建设情况(含企业基本情况、建设规划、管理架构、主管履职情况和应用绩效情况等);

(七)项目在软件应用与集成方面的投资清单(含软件开发合同、发票等);

(八)项目申报承诺函(附件2)。


四、申报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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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各申报企业对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。


(二)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2025年9月30日

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(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胶装)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(整合为一个PDF文件),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88406536@qq.com。


(三)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。

地址:区经科局经济运行科(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副楼512室)。 

联系人:万明泽 027-87374326。 


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

2025年9月9日


END

附件:(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)

附件1-洪山区2025年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

附件2-承诺函